下列何者為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職掌?
(A)商品或服務價格之調查、比較、研究、發表
(B)消費者保護刊物之編印發行
(C)接受消費者申訴,調解消費爭議
(D)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消費資訊之蒐集及提供
統計: A(92), B(59), C(366), D(466), E(1) #162647
詳解 (共 5 筆)
A.B.C為消保團體
第 41 條
行政院為推動消費者保護事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及審議。
二、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討。
三、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繫與考核。
四、國內外消費者保護趨勢及其與經濟社會建設有關問題之研究。
五、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消費資訊之蒐集及提供。
六、各部會局署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措施及主管機關之協調事項。
七、監督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及指揮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
消費者保護之執行結果及有關資料,由行政院定期公告。
這法已經廢了,現在要看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執掌辦法
依照2026現行法條答案還是一樣的,但是個很無聊的題目。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0條至第42條,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會)的主要職掌,是統籌、協調及監督全國消費者保護業務。
以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的準備方式,建議掌握以下法條及機關職權。
一、現行法條:第40條、第41條
(一)第40條-消費者保護事務意見諮詢
行政院為監督與協調消費者保護事務,應定期邀集:
-
有關部會首長
-
全國性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
全國性企業經營者代表
-
學者、專家
提供消費者保護法相關事項之諮詢。
(二)第41條-行政院推動消費者保護事務的七項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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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次 |
職掌 |
考試關鍵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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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及審議 |
基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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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討 |
計畫、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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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繫與考核 |
方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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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國內外消費者保護趨勢及其與經濟社會建設有關問題之研究 |
趨勢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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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消費資訊之蒐集及提供 |
教育、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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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各部會局署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措施及主管機關之協調事項 |
跨部會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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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監督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及指揮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 |
監督、指揮 |
另外,消費者保護執行結果及有關資料,由行政院定期公告。
全國法規資料庫+1
二、特別注意:考試容易混淆的地方
你可能會看到舊版《消費者保護法》的題目,寫著: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這是舊法第41條的用語。
現行法已經調整:
-
第40條:行政院定期邀集相關代表,提供消費者保護事務諮詢。
-
第41條:改由行政院辦理七項消費者保護事務。
因此,準備經紀人考試時,應以現行法條為準,不要將舊法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職掌直接當成現行法。
法條:消費者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