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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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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626-650#4199
> 試題詳解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採購法之罪者,除依規定 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其所屬廠商並無一併處罰之規定。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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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203), C(0), D(1), E(0) #175412
詳解 (共 1 筆)
上官yu兒(已上榜)
B1 · 2021/09/25
#5111192
政府採購法 第 92 條廠商之代表人、...
(共 7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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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機關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之招標文件,應標明本契約係共同供應契約。644.(X)由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者,其適用機關為全國各機關。(A)o;(B)x
#175413
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有正當理由者,得不利用該契約,並應將其情形通知訂約機關。(A)o;(B)x
#175414
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招標機關之資訊網站,供各機關利用。(A)o;(B)x
#175415
非屬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於徵得訂約廠商同意後 ,得利用該契約。(A)o;(B)x
#175416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應於訂貨前另與廠商簽訂契約,並依規定收取保證金。(A)o;(B)x
#175417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50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5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5萬元,得逕洽同一廠商採購。(A)o;(B)x
#175418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之工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A)o;(B)x
#175419
共同供應契約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與彙報,由訂約機關統一處理為原則。但對於訂約廠商 依採購法第101條所為之通知等事項,由適用機關自行處理。(A)o;(B)x
#175420
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規定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其適用機關利用本契約採購之期間,最長以1年為限。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立約機關處理之。(A)o;(B)x
#175421
共同供應契約期間,最長以2年為限。但得以後續擴充2年。(A)o;(B)x
#175422
相關試卷
102年 - 10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行政管理 / 專員-法務、專員-政風、業務員-採購中心、資深事務員-政風:政府採購法規#90361
2013 年 · #9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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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726-750#4203
-999 年 · #4203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701-725#4202
-999 年 · #4202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676-700#4201
-999 年 · #4201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651-675#4200
-999 年 · #4200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626-650#4199
-999 年 · #4199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601-625#4198
-999 年 · #4198
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576-600#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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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台北市政府是非題庫551-575#4196
-999 年 · #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