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關於權利的行使之限制,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以下何種狀況適用該限制之規定?
(A)以暴力向債務人討債
(B)以棍棒毆打隔壁家的小狗
(C)故意在後院搭建高牆以阻斷隔壁咖啡屋的景觀
(D)開車衝撞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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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6), B(166), C(3458), D(174), E(0) #199278

詳解 (共 10 筆)

#259466
我個人認為是因為 ,蓋高牆是權利,但暴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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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513
可參考最佳解,沒有人有權利以暴力攻擊別人、毆打動物、開車撞人。
但我們有權利在自家後院蓋高牆。
「故意在後院搭建高牆以阻斷隔壁咖啡屋的景觀」,已經表明該主人行使其權利(即搭建高牆)的主要目的是阻斷隔壁的景觀,此即所謂「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另外想提一下(因為常看到有人提出質疑,沒有冒犯的意思),阿摩中每一題的難度呈現都是以摩友們答題狀況統計出來的結果,不是任何一個人隨意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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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379

~簡單分辨法~

(A)以暴力向債務人討債:刑法犯罪行為

(B)以棍棒毆打隔壁家的小狗 :民法侵權行為

(C)故意在後院搭建高牆以阻斷隔壁咖啡屋的景觀

  此民法權利的行使是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符合題目條件

(D)開車衝撞仇人:刑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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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89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民§148)
 
權利人行使權利有多項目的,其次要目的雖為一般權利的行使,其主要目的卻與權利的社會任務及經濟目的顯然不符時,宜認為係權利的濫用(亦即損人極多,利己極少)。
 
例如:
1. 土地所有人已有水源,而又在接近鄰地的土地上挖掘深井用以澆灌花草,使鄰地的水井枯竭。
2. 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築數公尺高圍牆,名為防止竊盜,實為故意遮住鄰居的陽光與視線。
 
 
 
相關試題:
 
15 我們有時會看到部分一樓住家,白天將盆栽移至屋外占用門前小空地,以便於晚間停車之用。上述違反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是屬於《民法》上權利行使的何項原則? 
(A)消滅時效
(B)誠實信用
(C)權利濫用
(D)損害賠償
答案:C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exam-100%E5%B9%B4100+%EF%A6%8E%E7%89%B9%E7%A8%AE%E8%80%83%E8%A9%A6%E5%9C%B0%E6%96%B9%E6%94%BF%E5%BA%9C%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8%80%83%E8%A9%A6%E4%BA%94%E7%AD%89%E5%85%AC%E6%B0%917180-7180.htm#ixzz3PPkTWV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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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88
暴力 是手段 不是目的

BD沒有行使權利

C 搭高牆是你的權利
    阻斷警官是主要目的   且是以損害他人為目的(因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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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836

只有(C)的搭建高牆才是行使權利。其他(A)(B)(D)都是行使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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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964
本題問的是:以下何者情況是行使權利時,以損害別人為主要目的

這樣解釋題目後應該答案就淺而易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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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8642
(C)損人極多,利己甚少 權利濫用
(共 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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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481
應該說有合理的行使權利,卻產生不合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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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045
ABD都是刑法可以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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