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9條,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有下列哪些情事之產品,不得使用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易生混淆之類似標示或標章揭示於產品?(A)完成資訊申報網站登錄(B)取得型式驗證合格(C)資訊申報網站登錄逾期(D)型式驗證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