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2.有關《刑事訴訟法》中協商要件之敘述,下列者正確?
(A)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可得協商
(B)某甲違犯重傷罪,可得協商
(C)某甲違犯一般傷害罪,可得協商
(D)可協商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得協商
(E)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件,於簡易判決處刑前不得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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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 B(154), C(1394), D(1409), E(151) #2715181
統計: A(109), B(154), C(1394), D(1409), E(151) #2715181
詳解 (共 4 筆)
#5672773
不得協商案件:
死刑、無期、最輕3年、最高院第一審
死刑、無期、最輕3年、最高院第一審
23
2
#7580817
依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 455-2 條》第 1 項規定,案件經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只要符合特定要件,檢察官與被告即可進行「認罪協商」。
不能進行認罪協商的「排除要件」包括:
1. 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2. 由高等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如內亂、外患、妨害國交罪)。
選項詳細解析
• (A) 錯誤:高等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因為情節重大,法律明文規定排除適用協商程序。
• (B) 錯誤:刑法第 278 條的「使人受重傷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它的「最輕本刑為 5 年」(符合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限制),因此不得協商。
• (C) 正確:刑法第 277 條的「一般傷害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因為其最輕本刑並非 3 年以上,亦非死刑或無期徒刑,故屬於可以協商的案件。
• (D) 正確:法條明文規定,案件在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只要具備協商要件,均可得協商。
• (E) 錯誤:法條明文規定「案件經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可在「簡易判決處刑前」進行協商,因此選項說「不得協商」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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