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7 甲涉犯竊盜罪為警查獲,司法警察官乙為蒐集甲涉犯竊盜罪之證據,通知證人丙(甲之配偶)及丁 (向甲購買贓物者)到場詢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丙及丁均有拒絕證言權
(B)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無須向丁告知得以拒絕證言
(C)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向丙告知得以拒絕證言
(D)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均無須向丙及丁告知得以拒絕證言
(E)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均應向丙及丁告知得以拒絕證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66), B(311), C(460), D(62), E(217) #1646929

詳解 (共 7 筆)

#2704493
第 180 條 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共 3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5880508
警察詢問(§196-1)未準用§186I...
(共 2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6184044
丙: 第 185 條訊問證人,應先...
(共 5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2785937
補充樓上第一百九十六條 之一 (證人通知...
(共 2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016185

第196-1條未準用到第186條第2項,故B正確,DE錯誤。

5
2
#3510888

(A)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丙及丁均有拒絕證言權(參刑訴179、180、181、182) 
(B)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無須向丁告知得以拒絕證言(參刑訴186II) 

(C)司法警察官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向丙告知得以拒絕證言(參刑訴185II) 


2
3
#7443094
❒刑事訴訟法§196-1對於拒絕證言權適用可能
⑴實務見解
❗❇按文義解釋,司法警察詢問時僅有準用刑事訴訟法§185未準用刑事訴訟法§186,自無須告知有拒絕證言權。理由略以,立法者認為警察詢問本身無須具結,又無需具結情狀下,證詞內容不符合刑法§168偽證罪之構成要件,故該證詞不受偽證罪所拘束,而無須適用刑事訴訟法§186拒絕證言權之情狀。又刑事訴訟法§185之親屬拒絕證言權係為倫常關係之維護,於警詢時應一體適用,而有準用必要。
ㅤㅤ
⑵學說見解
❕❇學說見解認以,拒絕證言權之規定係為避免陳述人因此受有刑事程序上之不利益(
與人倫違背(親屬間拒絕證言權);又倘若警詢時未告知有拒絕證言權,仍有高度導致被告受刑事追訴之不利益之可能,其難謂不影響於審判中之公平地位,自屬侵害防禦權之情狀,係屬立法漏洞。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