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商向乙表示解除雙方訂立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甲的解約表示屬於何種行為?
(A)債權行為
(B)物權行為
(C)準物權行為
(D)單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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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5), B(37), C(124), D(869), E(0) #156119
統計: A(215), B(37), C(124), D(869), E(0) #156119
詳解 (共 6 筆)
#743530
解除權之行使:有相對人的單獨行為
32
1
#3081383
A 為何不對 ?
1
0
#3081387
C 為何不對 ?
1
2
#7372282
- 單獨行為(又稱 unilateral act):是指僅由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並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當事人行使「解除權」來終止或消除雙方的合約關係,就是典型的單獨行為(屬於有相對人的單獨行為,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即生效力)。 [1, 2]
❌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a) 債權行為:是指以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如訂立買賣契約、租賃契約)。甲的行為是「解除」既有的合約,而非創造新的債權債務,因此不屬於債權行為。
- (b) 物權行為:是指直接使物權發生變動(取得、變更、喪失)的法律行為(如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交付動產)。解除契約本身不等於物權的直接變動,因此不屬於物權行為。
- (c) 準物權行為:是指以物權以外的財產權(如債權、智慧財產權)為標的,直接使其發生變動的處分行為(如債權讓與、債務免除)。解約是行使形成權,不屬於處分特定財產權的準物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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