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13 項之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代表僑居國外國民 之立法委員係依何種方式選出?
(A)僑居國外國民直接選出
(B)依政黨名單投票選出
(C)由立法院直接選出
(D)由總統指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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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3), B(1123), C(17), D(1), E(0) #245568

詳解 (共 1 筆)

#7453817
  • (B) 正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調整為 113 人,其中「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共 34 人,其選出方式是依政黨名單投票(即政黨選舉票)之投票結果比例分配選出,並非由僑民直接投給個人。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A) 錯誤: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與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合併在同一個政黨名單中,選民是將選票投給「政黨」,而不是直接投票選舉特定的僑民候選人。
  • (C) 錯誤:立法院為立法機關,無權直接選出或決定立法委員的席次人選。
  • (D) 錯誤:中華民國為民主憲政國家,立法委員由人民(透過政黨票)投票產生,總統並無權利指派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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