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 以確認者」,此乃司法院大法官就下列何項法律原則所為之敘述?
(A)授權明確性原則
(B)期待可能性原則
(C)法律明確性原則
(D)法律優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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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8), B(48), C(1630), D(4), E(0) #3930539
統計: A(128), B(48), C(1630), D(4), E(0) #3930539
詳解 (共 7 筆)
#7412105
考點提示
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條文必須清楚、可理解,讓人民能預見行為後果,並能接受司法審查。
關鍵字:抽象概念、可理解、可預見、司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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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意義 |
與題幹對照 |
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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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授權明確性原則 |
行政機關授權條文需清楚明確 |
題幹談「抽象概念須可理解、可預見」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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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期待可能性原則 |
刑法原則,行為人必須能合理期待遵守法律 |
題幹談法律條文的明確性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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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律明確性原則 |
法律規範須清楚、可理解、可預見,並能司法審查 |
與題幹完全契合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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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法律優越原則 |
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 |
題幹未涉及位階問題 |
X |
23
0
#7410975
- ? (C) 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確。
此段文字出自司法院大法官 釋字第 432 號解釋。大法官明確指出,法律條文若使用抽象概念(如不確定法律概念),只要滿足「理解可能性」(意義非難以理解)、「預見可能性」(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及「司法審查可能性」(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三項要件,即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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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項為何錯誤?
- ? (A) 授權明確性原則:錯誤。
這是指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時,其目的、內容及範圍必須具體明確(如釋字第 343 號、第 394 號解釋),與本題強調法律本身概念的抽象與明確度不同。 - ? (B) 期待可能性原則:錯誤。
這是刑法與行政法上的重要觀念。指在具體情況下,無法期待行為人遵守法律時(例如面臨重大不可抗力),則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與法律條文是否抽象無涉。 - ? (D) 法律優越原則:錯誤。
這是指行政行為不可違反現行法律(即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屬於法律位階的規範,與條文意義是否能被理解、預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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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0412
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C) 法律明確性原則。
以下「破題關鍵與白話觀點」解釋:
破題關鍵:把文言文變白話文!
題目中這段話,是大法官在解釋憲法時非常著名的「標準公式」(例如釋字第 432、545 號等解釋)。拆解成聽得懂的條件:
- 「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 -> 字不要太難,看得懂。
- 「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 -> 一般人看了,能猜到自己這樣做會不會違法。
- 「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者」 -> 如果去打官司,法官也能審查、確認這條法律的意思,不是政府說了算。
這三個條件合起來,就是要求法律的內容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就叫做 【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他選項為什麼錯?(抓對比)
- (A) 授權明確性原則:這是指「立法院(老大)」把權力分給「行政院(小弟)」去訂規則時,授權的目的、內容、範圍要寫清楚。題目講「法律條文本身寫得明不明確」,不是在講老大分權給小弟的事情。
- (B) 期待可能性原則:這是指法律不能強人所難!例如:不能要求一個普通人在溺水時,一定要去救另外一個溺水的人(因為這超出一般人能做到的範圍)。題目完全沒提到強人所難。
- (D) 法律優越原則:這是指「行政命令(小弟)」不能違反「法律(老大)」,也就是大官不能管得比法律還寬、或違反法律。
秒殺口訣
看到題目考:「可以理解、可以預見、可以司法審查」 ->
三個「可以」就是清清楚楚,直接秒選 【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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