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憲法規定,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由下列何機關解決之?
(A)總統
(B)立法院
(C)司法院
(D)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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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803), C(141), D(25), E(0) #3024698

詳解 (共 5 筆)

#5663088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爭議:立法院院會議有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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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1070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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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714
中央vs地方爭議-立法院 院與院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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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417
依憲法規定,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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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3936
  • 正確選項分析
    ? (b) 立法院: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111 條規定,除已明確列舉的中央與地方事項外,若有未列舉的事項發生,「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此外,《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第 1 項也同步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的權限爭議,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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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錯誤選項釐清
    • ❌ (a) 總統:依憲法第 44 條規定,總統擁有的是「院際調解權」,也就是當中央各院(如行政院、立法院等)之間發生爭執時,由總統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而非處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爭議。
    • ❌ (c) 司法院:司法院(憲法法庭)主要負責法律、命令或地方自治法規是否「牴觸憲法」的宣告與解釋,但憲法本文針對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爭議」,明文規定優先交由立法院透過立法或決議解決。
    • ❌ (d) 監察院: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具備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的法定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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