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無年度 - 財稅專業證照測驗題庫綜合所得稅101-200題#7051
> 試題詳解
108 ( ) 依所得稅法有關提列免稅額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與 家屬關係?
(A)祖父扶養孫子
(B)叔叔扶養姪兒
(C)公公扶養媳婦
(D)嫂嫂 扶養小叔。[所17-1-1]
答案:
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13), C(27), D(78), E(0) #303438
詳解 (共 1 筆)
xxjaninexx
B1 · 2020/03/20
#3836834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一)納...
(共 2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相關試題
109 ( ) 依所得稅法有關提列免稅額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與 家屬關係? (A)舅舅扶養外甥 (B)姑姑扶養姪女 (C)姪兒扶養叔叔 (D)女婿 扶養岳父。[所17-1-1]
#303439
110 ( ) 依所得稅法有關提列免稅額之規定,納稅義務人的年齡在20歲以上非無謀生 能力之子女,在下列何條件下亦符合列入受扶養之範圍? (A)全年均在服 兵役 (B)全年均失業在家 (C)全年均在就讀升學補習班 (D)全年均在就讀空 中商專全修生。[所17-1-1]
#303440
111張甲考先生今年63歲,娶妻王美惠(62歲),均已退休,設籍台北市。夫妻育有三子(張 高考【42歲】、張普考【38歲】、張特考【36歲】)及一女(張初考【34歲】),均有正 當職業,所得均超過30萬元。張高考娶妻曾美麗(37歲)與父母親同住,育有二子:張壹 試(22歲)就讀於大陸北京大學二年級及張貳試(21歲,無業、但領有殘障手冊)。張普 考就讀於中山大學在職類博士班,設籍高雄市。張特考為現役軍人未婚與張普考同戶籍。 張初考已婚嫁給李就業先生(35歲、國小老師),育有一女李丙考(6歲),全家設籍台 中市。請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及相關之免稅額規定,正確回答下列(111~115)子題之問題:(設無重複扶養問題且均有扶養事實)。[所17-1-1、所細21之1] ( ) 下列得扶養之敘述何者為誤? (A)張甲考扶養曾美麗 (B)張壹試扶養王美惠 (C)李就業扶養張甲考 (D)張高考扶養張貳試。
#303441
112 張甲考先生今年63歲,娶妻王美惠(62歲),均已退休,設籍台北市。夫妻育有三子(張 高考【42歲】、張普考【38歲】、張特考【36歲】)及一女(張初考【34歲】),均有正 當職業,所得均超過30萬元。張高考娶妻曾美麗(37歲)與父母親同住,育有二子:張壹 試(22歲)就讀於大陸北京大學二年級及張貳試(21歲,無業、但領有殘障手冊)。張普 考就讀於中山大學在職類博士班,設籍高雄市。張特考為現役軍人未婚與張普考同戶籍。 張初考已婚嫁給李就業先生(35歲、國小老師),育有一女李丙考(6歲),全家設籍台 中市。請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及相關之免稅額規定,正確回答下列(111~115)子題之問題:(設無重複扶養問題且均有扶養事實)。[所17-1-1、所細21之1]( ) 下列得扶養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張甲考扶養張壹試 (B)張壹試扶養李丙 考 (C)李就業扶養張甲考 (D)張高考扶養張特考。
#303442
113 張甲考先生今年63歲,娶妻王美惠(62歲),均已退休,設籍台北市。夫妻育有三子(張 高考【42歲】、張普考【38歲】、張特考【36歲】)及一女(張初考【34歲】),均有正 當職業,所得均超過30萬元。張高考娶妻曾美麗(37歲)與父母親同住,育有二子:張壹 試(22歲)就讀於大陸北京大學二年級及張貳試(21歲,無業、但領有殘障手冊)。張普 考就讀於中山大學在職類博士班,設籍高雄市。張特考為現役軍人未婚與張普考同戶籍。 張初考已婚嫁給李就業先生(35歲、國小老師),育有一女李丙考(6歲),全家設籍台 中市。請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及相關之免稅額規定,正確回答下列(111~115)子題之問題:(設無重複扶養問題且均有扶養事實)。[所17-1-1、所細21之1]( ) 下列得扶養之敘述何者為誤? (A)張高考扶養曾美麗 (B)張甲考扶養王美惠 (C)李就業扶養張壹試 (D)張壹考扶養張貳試。
#303443
114 張甲考先生今年63歲,娶妻王美惠(62歲),均已退休,設籍台北市。夫妻育有三子(張 高考【42歲】、張普考【38歲】、張特考【36歲】)及一女(張初考【34歲】),均有正 當職業,所得均超過30萬元。張高考娶妻曾美麗(37歲)與父母親同住,育有二子:張壹 試(22歲)就讀於大陸北京大學二年級及張貳試(21歲,無業、但領有殘障手冊)。張普 考就讀於中山大學在職類博士班,設籍高雄市。張特考為現役軍人未婚與張普考同戶籍。 張初考已婚嫁給李就業先生(35歲、國小老師),育有一女李丙考(6歲),全家設籍台 中市。請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及相關之免稅額規定,正確回答下列(111~115)子題之問題:(設無重複扶養問題且均有扶養事實)。[所17-1-1、所細21之1]( ) 下列得扶養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王美惠扶養張壹試 (B)曾美麗扶養李丙 考 (C)王美惠扶養張高考 (D)張特考扶養張普考。
#303444
115 張甲考先生今年63歲,娶妻王美惠(62歲),均已退休,設籍台北市。夫妻育有三子(張 高考【42歲】、張普考【38歲】、張特考【36歲】)及一女(張初考【34歲】),均有正 當職業,所得均超過30萬元。張高考娶妻曾美麗(37歲)與父母親同住,育有二子:張壹 試(22歲)就讀於大陸北京大學二年級及張貳試(21歲,無業、但領有殘障手冊)。張普 考就讀於中山大學在職類博士班,設籍高雄市。張特考為現役軍人未婚與張普考同戶籍。 張初考已婚嫁給李就業先生(35歲、國小老師),育有一女李丙考(6歲),全家設籍台 中市。請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 款及相關之免稅額規定,正確回答下列(111~115)子題之問題:(設無重複扶養問題且均有扶養事實)。[所17-1-1、所細21之1]( ) 下列得扶養之敘述何者為誤? (A)張初考扶養曾美麗 (B)張貳試扶養王美惠 (C)李就業扶養張初考 (D)張壹試扶養張貳試。
#303445
116 ( ) 下列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何者不是列舉扣除項目之一? (A)災害 損失 (B)捐贈 (C)人身保險費 (D)財產交易損失。[所17-1-2]
#303446
117 ( ) 下列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何者不是列舉扣除項目之一? (A)醫藥 費 (B)購屋借款利息支出 (C)房租金支出 (D)車禍肇事賠償支出。[所17-1-2]
#303447
118 ( ) 下列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何者不是特別扣除項目之一? (A)教育 學費 (B)儲蓄投資 (C)災害損失 (D)殘障特別扣除額。[所17-1-2]
#303448
相關試卷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38894
2026 年 · #138894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38838
2026 年 · #138838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34684
2025 年 · #134684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34606
2025 年 · #134606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33652
2025 年 · #133652
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33125
2025 年 · #133125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30915
2025 年 · #130915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30863
2025 年 · #130863
114年 - 114 專技高考_會計師:稅務法規#130103
2025 年 · #130103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129590
2025 年 · #12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