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向乙購買沙發一組,約定乙在 3 日後中午 12 時將沙發送到甲之住處。乙依約準時送抵,甲卻
購物未歸,乙遂將沙發送回倉庫放置。次日強颱豪雨來襲,倉庫淹水,沙發全毀。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乙提出給付時,未先行通知甲,甲無受領遲延
(B)甲僅一時不能受領,不負受領遲延之責任
(C)乙仍得請求甲支付全部價金
(D)乙不得向甲主張沙發送回倉庫之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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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54), C(2216), D(135), E(0) #2052077
統計: A(62), B(154), C(2216), D(135), E(0) #2052077
詳解 (共 6 筆)
#7388558
AI詳解
根據《民法》相關規定如下:
1. 甲構成受領遲延民法第 234 條: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本題中,乙依約準時送抵,甲因購物未歸導致不能受領,不論其理由為何(即使是一時不能受領),甲仍須負受領遲延之責。
因此 (A)、(B) 錯誤。
2. 乙的責任減輕與風險移轉民法第 237 條:在受領遲延中,債務人(乙)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沙發因颱風豪雨淹水毀損,屬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因此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3. 價金給付請求權 (答案 C 正確)民法第 267 條:當事人之一方因可歸責於他方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得請求他方為對待給付。由於甲受領遲延在先,且沙發毀損非可歸責於乙,乙仍得請求甲支付全部價金。
其他選項補充:(D) 錯誤:根據 民法第 240 條,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因此乙可以向甲主張沙發送回倉庫的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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