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2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物質棄置於海洋對海洋環境之影響,下列何者屬於甲類物質:(A)棄置時間、數量及作業方式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B)棄置時間、數量及作業方式應取得地方主管機關許可(C)不得棄置於海洋(D)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期間及總量範圍內,始得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