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9 條第 2 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 者並非該規定所保護之被跟追人權利?(A)隱私權(B)身體權(C)行動自由(D)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