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獎勵、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並執行
(B)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禁伐
(C)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而從事造林
(D)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得申請禁伐補償金
統計: A(277), B(30), C(77), D(90), E(0) #1870161
詳解 (共 5 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補償及回饋事宜,係指:
一、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禁伐補償事宜。
二、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之造林獎勵事宜。
前項獎勵、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交由執行機關辦理之。
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
地合法使用人,得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禁伐補償金、免費供應種苗、造林回饋金及長期低利貸款。
還好有複習:行政院編預算,給林務局、直轄市和縣市政府去執行(例如去宣導這個業務、去審核給多少錢等)。
民眾申請是去鄉鎮區公所,公所會受理民眾申請,並報縣府。(參該條例第二、三條)
白話:行政院要管的事情太多,不可能自己去看地,一定是交由下面的人。
資料來源:法條及自己經驗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A)。而且這一題很適合拿來區分「主管機關」與「預算編列機關」。
⚠️ 題目是 107年舊題,當時法規名稱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現行法已於108年修法更名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不過本題核心考點仍可由舊法第3條直接判斷。(原住民族法規系統)
一、法規依據:舊法第3條
107年命題時適用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第3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補償及回饋事宜,係指:
一、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禁伐補償事宜。
二、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之造林獎勵事宜。」
接著第2項規定:
「前項獎勵、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交由執行機關辦理之。」
(總統府)
所以本題最關鍵就是:
行政院=編列預算
執行機關=實際辦理
因此 A 說「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並執行」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錯誤。
二、逐項解析
(A)獎勵、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並執行 ❌
錯在「並執行」。
法條是:
行政院編列預算,交由執行機關辦理。
也就是:
行政院 → 編列預算
執行機關 → 辦理
而非行政院自己執行。
因此:
❌ A錯誤
(B)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禁伐 ⭕
這就是條例所稱的「補償及回饋事宜」之一。
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
「原住民保留地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禁伐補償事宜。」
所以正確。
(總統府)
(C)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而從事造林 ⭕
這也是舊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為林業用地或農牧用地之造林獎勵事宜。」
所以正確。
(總統府)
(D)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得申請禁伐補償金 ⭕
舊法第3條第3項規定:
「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得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禁伐補償金……」
所以「所有人得申請」是正確的。
(總統府)
三、這題的核心考點
可以整理成國考最容易考的「三層關係」:
| 身分/機關 | 權限 |
|---|---|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主管機關 |
| 行政院(舊法) | 編列預算 |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地方執行機關 |
| 鄉(鎮、市、區)公所 | 受理機關 |
現行法第2條也仍明定:
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地方執行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機關為原住民保留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族法規系統)
四、⚠️ 現行法要特別注意
這題的法規名稱已經變了:
舊法: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
⬇️ 108年修法
現行法: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修法後,現行第3條已經改成:
原住民保留地有「經劃定為禁伐區域」或「受造林獎勵20年期間屆滿」等情形,具原住民身分之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權人得申請禁伐補償。
禁伐補償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交由地方執行機關辦理。 (原住民族法規系統)
因此如果你是整理現行法考點,不要再背成「行政院編列預算」;現在應記:
? 現行法:原民會(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 地方執行機關辦理。
? 一句話記憶
舊法:行政院編預算,執行機關辦理。
現行法:原民會編預算,地方執行機關辦理。
所以這一題:
✅ 107年舊題答案:A
⚠️ 若依現行法重新出題,A的法規依據已經不同,不能直接套用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