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我國與法國憲政運作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兩國國家元首皆須取得絕對多數始能當選
(B)元首發布緊急命令皆須閣揆及相關閣員副署
(C)兩國依其憲政運作皆已出現左右共治之慣例
(D)兩國皆採內閣制國家之解散國會與副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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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6), B(1206), C(428), D(2828), E(0) #3035850
統計: A(406), B(1206), C(428), D(2828), E(0) #3035850
詳解 (共 10 筆)
#5692354
總理不用國會同意,只是須對國會負責所以須用多數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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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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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 | 法國 | |
| (A)元首當選 | 相對多數 | 絕對多數 |
| (B)緊急命令需否副署 |
需要
(憲增§2)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
不需要
|
| (C)左右共治習慣 | 無 | 有 |
| (D)解散國會與副署制度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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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538
(B) 元首發布緊急命令皆須閣揆及相關閣員副署
27 我國與法國第五共和政府皆屬於雙首長制,從憲法的內容來看,針對兩國政府體制運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權而言,我國尚須經國會追認,法國則無須國會監督與終止
(B) 內閣須向國會負責,因此兩國內閣均得發動信任投票,國會亦得發動不信任投票
(C) 我國大法官與法國憲法委員會之成員,皆由總統提名,國會半數通過,不得連任
(D) 我國行政院院長與法國內閣總理,於國會通過不信任案後,皆須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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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860
(B)台灣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需要副署,法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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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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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两国国家元首皆须取得绝对多数始能当选——错误。
我国(台湾地区)总统选举采相对多数制,即得票最多的一组候选人当选,不要求过半。而法国总统选举实行二轮投票绝对多数制,若首轮无人得票过半,则由得票前两名进入第二轮对决。两者制度并不同。 -
(B) 元首发布紧急命令皆须阁揆及相关阁员副署——错误。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我国总统发布紧急命令无须行政院院长副署。在法国,根据第五共和宪法第16条,总统在紧急状态下行使特殊权力时,也不需要总理或部长的副署。因此,此项并非两国共同之处。 - C) 錯誤: 法國第五共和已出現三次「左右共治」(cohabitation)之憲政慣例(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政黨,總統任命反對黨領袖為總理)。 我國至今未曾出現左右共治之慣例(總統面對國會反對多數時,仍傾向任命己方人士為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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