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依據憲法規定,對於人身自由之審問與處罰,限於下列何機關?
(A) 派出所
(B) 警察局
(C) 法院
(D) 警察局與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0), C(125), D(8), E(0) #2150990

詳解 (共 1 筆)

#7468491

答案:(C)法院

解析: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規定: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因此,對於人身自由之審問與處罰,憲法明文限定由:

法院

行使。

各選項分析:

(A)派出所 ❌

  • 派出所屬警察機關基層單位。

  • 可依法執行逮捕、拘提等行政警察職務,但無審問、處罰權。

(B)警察局 ❌

  • 警察機關可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例如依法逮捕現行犯),但:

  • 不得進行刑事審判,也不得科處刑罰。

(C)法院 ✅

正確。

依憲法第8條:

  • 審問

  • 處罰

均須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之。

(D)警察局與法院 ❌

錯誤。

警察局可涉及「逮捕、拘禁」程序,但審問與處罰權專屬法院

考試記憶重點:

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保障:

事項 機關
逮捕、拘禁 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現行犯除外)
審問、處罰 ✅法院

因此答案:
(C)法院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