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有關憲法上生存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國家對老弱殘廢,無力生活者,應提供適當扶助與救濟
(B)國家保障人民生存與生活的扶助措施包含扶養無謀生能力者的免稅額
規定
(C)國家須防止人民生存權受到侵害
(D)生存權的基本權主體包含自然人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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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563), C(71), D(4004), E(0) #3092572
統計: A(52), B(563), C(71), D(4004), E(0) #3092572
詳解 (共 8 筆)
#5864633
別想太多,法人沒有生命沒有生存權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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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7203
本題考查的是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之本質與基本權主體(適用對象)的觀念。
❌ (D) 錯誤原因:生存權是以「肉體生命的存在」為前提,並基於「人性尊嚴」來保障人類能維持生命與過上最低限度的健康生活。法人(如公司、財團法人)屬於法律擬制的人格,沒有生理上的生命與肉體,因此無法成為「生存權」的基本權主體。
其他選項正確原因說明
- ? (A) 正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155 條規定:「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此為憲法保障生存權的社會權展現。
- ? (B) 正確:依據司法院 釋字第 694 號解釋 意旨,國家採取保障人民生存與生活之扶助措施原有多端,所得稅法有關扶養無謀生能力者之免稅額規定,亦屬其中之一環。
- ? (C) 正確:基本權具有「國家保護義務」。國家除了解除自身對人民的侵害(防禦權功能),亦負有積極採取必要措施、建立法律制度,以防止人民生存權受到第三人侵害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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