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有關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撤銷,針對違法行政處分;廢止,針 對違法行政處分
(B)廢止,針對合法行政處分;撤銷,針對合法行政處分
(C)撤銷,針對 違法行政處分;廢止,針對合法行政處分
(D)廢止,針對違法行政處分;撤銷,針對合法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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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20), C(399), D(74), E(0) #1528580

詳解 (共 2 筆)

#2293411
對於合法之行政處分,行政機關有時基於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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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3168
行政程序法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 123 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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