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不包括下列哪種情形?
(A)廠商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B)押標金由同一人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C)分包廠商為同一廠商者
(D)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繕寫或備具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4), C(162), D(6), E(0) #1857208
統計: A(10), B(4), C(162), D(6), E(0) #1857208
詳解 (共 3 筆)
#75075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九一○○五一六八二○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五十條
機關辦理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處理:
一、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二、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三、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四、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五、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