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不是「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之要件?
(A)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B)受贈人為人民團體
(C)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D)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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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401), C(65), D(64), E(0) #2966502
統計: A(62), B(401), C(65), D(64), E(0) #2966502
詳解 (共 2 筆)
#7651812
《土地稅法》第28條之1: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為限:
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二、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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