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員警甲執行勤務中,因不滿嫌犯否認犯行,將其推至牆邊,再以警棍戳刺其左脅 1 下,致其 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的傷害,試問甲應如何論罪?
(A)甲行為造成嫌犯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雖經縫合,仍應構成重傷罪
(B)甲犯傷害罪乃假借公務員職務上權力而為,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甲因個人氣憤而教訓,與職權上權力無關,只能論以普通傷害罪
(D)甲在執行勤務,且以警棍戳刺,為合法的職務執行,應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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