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研磨機之研磨輪破裂損害屬何種類型災害?
(A)物體破裂
(B)被撞
(C)與有害物接觸
(D)物體飛落
統計: A(1460), B(34), C(106), D(1462), E(0) #3235831
詳解 (共 3 筆)
危害可能造成後果之情境描述:
- 研磨輪未設置護蓋,勞工使用研磨輪側磨,研磨輪強度不足於運轉時破裂飛射致使勞工受傷。
- 研磨機未設置托架或拖架與研磨輪距離不足,研磨時鐵削噴濺,致使勞工受傷。
勞工職業災害類型:
●墜落、滾落:指人從樹木、建築物、施工架、機械、搭乘物、階梯、斜面等落下情形。(不含交通事故)(感電墜落應分類為感電。)
●跌倒:指人在同一平面倒下,拌跤或滑倒之情形。(含車輛機械等跌倒,不含交通事故。)
●衝撞:指除去墜落、滾落、跌倒外,以人為主體碰觸到靜止物或動態物吊物、機械之部分等打到人及飛落之情形。(含與車輛機械衝撞,不含交通事故)。
●物體飛落:指以飛行物、落下物為主體碰觸到人之情形。(含研削物破裂、切斷片、切削粉飛來,及自持物落下之情形;又容器破裂應分類為物體破裂)。
●物體倒塌、崩塌:指堆積物(包括內含)、施工架、建築物等崩落碰觸到人之情形。
●被撞:指除物體飛落、物體倒崩、崩塌外,以物為主體碰觸到人之情形。
●被夾、被捲:指人在被夾、被捲狀態壓扭等情形。
●被切、割、擦傷:指被擦傷的情況及以被擦的狀態而被切割等之情況而言。
●踩踏:指踏穿鐵釘、金屬片等情形。
●溺水:指水中墜落致死之情形。
●與高溫、低溫之接觸:指與高溫、低溫之接觸,包含暴露於高溫或低溫之環境下之情況。
●與有害物之接觸:指被暴露於輻射線、有害光線之障害、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症及暴露於高氣壓、低氣壓等有害環境下之情況。
●感電:指接觸帶電體或因通電而人體受衝擊之情況而言。
●爆炸:指壓力之急激發生或開放之結果,帶有爆音而引起膨脹之情況而言。破裂除外。包含水蒸氣爆炸。在容器、裝置內部爆炸之情況。容器、裝置等本身破裂時亦歸屬於本類。
●物體破裂:指容器或裝置因物體之壓力破裂之情形。
●火災:指以危險物本身為媒介物產生之火災;又危險物以外之情形,則以火源媒介物產生之火災。
●不當動作:指不當行為引起之災害如搬物閃到腰或類似狀態之情形。
●鐵公路交通事故:指由火車、汽(機)車等交通工具所發生之事故。
●其他交通事故:指包括船舶、航空器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