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關於設計專利之分割改請敘述,何者錯誤?(A)商標申請案可改請為設計專利,並沿用原申請日(B)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皆可改請為設計專利(C)二個以上設計之設計專利申請案,亦可提出分割申請(D)原設計申請案准予專利後,不得改請為衍生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