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電動自行車是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A) 30公里、45公斤(B) 30公里、40公斤(C) 25公里、40公斤(D) 20公里、4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