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健康食品之安全評估分為四個類別,下列何者不需要進行安全性評估?
(A)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者
(B)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
(C)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且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D)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而非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統計: A(41), B(26), C(1109), D(178), E(0) #2763578
詳解 (共 4 筆)
| 第一類 |
屬於下列二種情形之一者,得免再進行毒性測試。
1. 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且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2. 產品或其原料具有完整之毒理學安全評估學術文獻報告及長期供食用之紀錄,且其原料組成成分及製造過程與所提具之學術文獻報告相符。 |
| 第二類 |
指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但產品或原料非以通常加工製備者,其應檢具下列項目之安全評估試驗資料: 1. 基因毒性試驗 2. 28天餵食毒性試驗 ---> 原則上可供食用的中藥材及經萃取、濃縮之傳統供食用原料宜為第二類 |
| 第三類 |
指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者,其應檢具下列項目之安全評估試驗資料: 1. 基因毒性試驗 2. 90天餵食毒性試驗 3. 致畸胎試驗 |
| 第四類 |
指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其應檢具下列項目之安全評估試驗資料: 1. 基因毒性試驗 2. 90天餵食毒性試驗 3. 致畸胎試驗 4. 致癌性試驗 5. 繁殖試驗 |
為什麼在某些命題邏輯中 (A) 會被視為錯誤選項(即選它作為錯誤答案)?
這取決於題目的語境是「豁免安全性評估」還是「符合既定規範」:
-
實務上的嚴格要求:根據《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若原料非傳統食用(即新穎性原料),依照規範是必須經過安全性評估程序的。因此,若選項 (A) 敘述該類產品「不需要」進行安全性評估,這在法規邏輯上是明顯的敘述錯誤。
-
與 (C) 選項的對比:
-
(C) 產品原料傳統 + 加工通常:法規明確給予「免除評估」的待遇。
-
(A) 原料非傳統:這直接觸發了安全性評估的強制執行條件。
-
? 國考關鍵點:為何不能誤選 (A) 作為「正確敘述」?
-
法規的邏輯鏈:
-
傳統食用 + 通常加工 $\rightarrow$ 符合安全性預期 $\rightarrow$ 免評估。
-
非傳統食用 $\rightarrow$ 風險未明 $\rightarrow$ 必須評估。
-
因此,當題目問「何者不需要進行安全性評估」,(A) 這種顯然需要評估的項目,絕對不能被列為「不需要」的一員。
-
? 考前兩週修正:法規判讀心法
以後看到這種「誰不用評估」的題目,請牢記:
免評估的「鐵三角」:
歷史:有傳統食用的歷史(Safe history)。
形式:屬於通常加工食品(Standard processing)。
成分:無毒性疑慮。
只要原料「非傳統」(如 A 選項),評估之路絕對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