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甲因積欠健保費移送行政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A分署(下稱執行機關)扣押甲之銀行存款新臺幣20萬元時,第三人乙主張該存款為其所有,僅係由甲代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執行機關應即停止扣押,待法院確認所有權後再行執行
(B)執行機關應先暫緩執行,並通知甲、乙調解
(C)乙得在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D)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撤銷扣押或以調解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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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4), C(258), D(8), E(0) #3460992

詳解 (共 3 筆)

#7418923
一、 聲明異議 按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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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733
甲積欠健保費,銀行存款被行政執行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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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7203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C) 乙得在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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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時間:被誤會的皮卡丘存錢筒
大樹老師班上的小明(甲),因為很久沒有繳營養午餐費(積欠健保費),被學校的風紀委員長(執行機關A分署)盯上了。
風紀委員長走到小明的座位旁,看到桌上有一個裝了 200 元的「皮卡丘存錢筒」,於是二話不說,直接把存錢筒貼上貼紙扣押起來,準備拿去繳午餐費(扣押存款 20萬元)。
這時候,隔壁班的小華(乙)急忙跑過來,大喊:「等一下!那個存錢筒是我借給小明代為保管的,裡面的錢是我的,不是小明的!」(第三人乙主張存款為其所有)。
這時候,風紀委員長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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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 (C) 是正確的?(小華的大聲公抗議權)
  • 法律怎麼說(行政執行法第 9 條):
    小華(第三人)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被風紀委員長傷害了,他有權利在風紀委員長把錢真正拿去繳掉之前(執行程序終結前),拿著大聲公向風紀委員長抗議說:「你抓錯人了!這是我的東西!」這個動作在法律上就叫做「聲明異議」。

所以 (C) 的說法完全正確,小華必須自己主動跳出來大喊,保護自己的存錢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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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其他選項錯了?(風紀委員長不能隨便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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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委員長要立刻放手,等校長查清楚? ❌
  • 故事版: 小華一喊,風紀委員長就嚇到立刻把存錢筒還回去,然後坐在地上等校長開庭查清楚嗎?不行!如果小華是騙人的,小明不就成功脫罪了?風紀委員長此時不需要立刻停止扣押,除非小華去法院告狀且法院叫委員長暫停,不然執行通常是不會停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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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委員長要先暫停,找小明和小華坐下來泡茶和解? ❌
  • 故事版: 風紀委員長的工作是「幫學校把欠的錢討回來」,他不是居委會大媽,沒有義務也沒時間在這邊通知小明和小華來開調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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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委員長要自己主動把扣押取消,或私下找兩人和解? ❌
  • 故事版: 風紀委員長是看到存錢筒在小明的桌上(小明的帳戶名義),他依法扣押是合理的。他不能只聽小華單方面說話,就自己貼心地自動「撤銷扣押」。小華必須自己照規矩提出抗議(聲明異議)或去法院告狀(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委員長才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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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大樹老師的法律小筆記:
當政府去抓欠錢的人的財產時,如果不小心抓到別人的東西,那個倒楣的第三人(乙)必須在錢被充公之前,趕快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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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皮卡丘存錢筒的故事,有沒有讓你分清楚執行機關跟第三人的關係了呢?
如果還想看其他關於「行政執行」(例如:限制出境、管收拘提)的小故事,隨時跟我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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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59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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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 第9條 1.義務人或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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