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
單方行政行為,稱之為何?
(A)行政指導
(B)行政契約
(C)行政處分
(D)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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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8), C(810), D(97), E(0) #3122146
統計: A(27), B(8), C(810), D(97), E(0) #3122146
詳解 (共 5 筆)
#5973598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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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9749
A行政指導是行政機關在職權範圍內,以輔導、協助、勸告或建議等不具法律強制力的方法,促請特定人做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柔性行政措施。
B行政契約是指行政機關與人民達成意思表示合致,用來設定、變更或消滅公法上法律關係的契約
D行政執行是指行政機關對於不履行行政法上義務的人民,採取強制手段以實現義務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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