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甲應考試錄取並分配至基隆市稅務局實施實務訓練,惟訓練期滿時經該局評定為不及格並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經保訓會核定甲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並廢止其受訓資格。關於甲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為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應如同具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B)甲不服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結果,應向基隆市政府提起訴願
(C)甲不服廢止受訓資格之決定,應向考試院提起訴願
(D)甲不服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結果,應向基隆市稅務局提起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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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38), C(132), D(5), E(0) #4026666

詳解 (共 6 筆)

#7501451
本題答案是 (C)。 這題最重要的是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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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446
答案:(C) ✅ 這題的關鍵是:考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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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952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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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349
這題考 「受訓人員」不是公務人員 + 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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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239
這題考的是「考上公務員,但在實習(實務訓練)時被刷掉,該怎麼辦?」的救濟管道。 [1]
正確答案是 (C) 甲不服廢止受訓資格之決定,應向考試院提起訴願
我們直接用最白話來拆解:

? 核心觀念:雖然是保訓會做的決定,但老大是「考試院」
  1. 實習生不是真正的公務員
    你考上公務員後,要先經過幾個月的「實務訓練」(實習)。這時候你還沒拿到正式任用官職,所以在法律上,你只是個「受訓學員」,還不能完全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真正的公務員條款。 [1, 2]
  2. 最後由誰決定把你刷掉?
    基隆市稅務局覺得你不及格,把報告送上去。最後真正拍板定案、發公文「廢止你受訓資格(退訓)」的機關,是中央的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 [1]
  3. 不爽要找誰告狀?
    保訓會是「考試院」管轄的下屬機關。依照《訴願法》規定,你不服下屬機關(保訓會)的決定,就要向他的直屬上司──考試院提起訴願。 [1]

四個選項超白話拆解:
  • (A) ❌ 錯在「應如同適用」
    學員此時「不具備任用資格」,所以只能「準用」(參考)一部分保障法(保障人身安全、請假等),不能完全「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 (B) ❌ 錯在「基隆市政府」
    雖然你在基隆的單位實習,但讓你不及格、廢止資格的行政處分是中央的「保訓會」發的,基隆市政府管不到中央,找它提起訴願是走錯地方。 [1]
  • (C) 【正確答案】
    因為決定是保訓會做的,保訓會是考試院的下屬。不服保訓會,就向上級機關「考試院」提起訴願
  • (D) ❌ 錯在「再申訴」
    「申訴、再申訴」是給正式公務員內部管理(例如被長官調座位、考績打不好)用的。這題是直接被廢止受訓資格(把你趕走,是行政處分),性質不同,而且實習生此時不能走正式公務員的再申訴程序。 [1]

? 考試秒殺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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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試錄取人員被廢止受訓資格(退訓) ➡️ 屬於行政處分。
  • 誰決定退訓的? ➡️ 保訓會
  • 不服找誰訴願? ➡️ 找保訓會的老大 考試院





全台灣政府機關成千上萬,全部死記大腦一定會爆炸。但好消息是:考試會考的,永遠只有那幾個扮演「大魔王」和「苦主」的特定機關!
在教育行政和行政法中,你只要掌握以下這幾個核心的「機關愛恨情仇」(上下級與告狀關係),就能應付 95% 以上的題目:

1. 考試院與它的兩個「得力助手」(最愛考!)
因為你考的是公務員,考試院掌管所有跟公務員(受訓、任用、保障、考績)有關的事。
  • 成員關係
    • 考試院(老大)
      • ? 下屬:考選部(辦國家考試、出題目的)
      • ? 下屬:銓敘部(管正式公務員的升遷、任用、退休金)
      • ? 下屬:保訓會(管實習生、公務員受訓、公務員權益保障)
  • 怎麼考?(告狀路線)
    • 考選部把你的考試成績打不及格 ➡️ 向不爽?向老大 考試院 提起訴願。
    • 保訓會把你退訓(第20題的情況) ➡️ 向不爽?向老大 考試院 提起訴願。
    • 銓敘部不承認你的學歷、不讓你升官 ➡️ 向不爽?向老大 考試院 提起訴願。
    • ? 秒殺公理:只要是這三個部會欺負你,一律去最高機關 考試院 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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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方政府與中央部會(教育行政必考!)
你未來不管是分發到地方教育局(如高雄市教育局、基隆市稅務局)還是中央,這條食物鏈一定要懂。
  • 食物鏈關係
    • 行政院(大魔王,全國行政總頭子)
      • ? 下屬: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等(中央部會)
        • ? 下屬(業務指導):各縣市政府(如基隆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 ? 下屬:各局處(如基隆市稅務局、高雄市教育局)
  • 怎麼考?(告狀路線)
    • 如果今天欺負你的是「基隆市稅務局」自己決定的事 ➡️ 找他的直屬上級 基隆市政府 訴願。
    • 如果今天欺負你的是「基隆市政府」決定的教育政策 ➡️ 找中央主管機關 教育部 訴願。
    • 如果今天欺負你的是「教育部」本人發的公文 ➡️ 找教育部的老大 行政院 訴願。
    • ? 秒殺公理:訴願就像去學校告狀,永遠是找欺負你的人的「親生父母(上一級機關)」。局找府、府找部、部找院。

3. 三權與五權的愛恨情仇(憲法與行政法常識)
在台灣,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行政院是平級的兄弟。
  • 糾紛怎麼辦?
    • 如果行政院跟立法院吵架,誰管得了?依照憲法,要找總統來召集五院院長協商(這叫總統的「院際調解權」)。
    • 行政法院(司法院管的)只管「人民告政府」。政府機關自己內部吵架,原則上不能跑去行政法院告對方(例如:教育部不能去行政法院告行政院)。

? 總結你的「國考免通靈外掛」:
你不需要背整本政府組織法,只要在題目裡看到機關名稱,玩「連連看」
  1. 看到 XX部 / XX會 ➡️ 90% 老大是 行政院(除了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老大是考試院)。
  2. 看到 XX局 / XX處 ➡️ 老大就是它所屬的 縣市政府
  3. 不服對方的處分,訴願就是要「往上走一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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