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得由人民依法罷免之?
(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D)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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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85), B(53), C(707), D(98), E(0) #843681

詳解 (共 7 筆)

#1147738
總之,誰讓你上台,誰才可以讓你下台

只有(A)總統是人民直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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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98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75 條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 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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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634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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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085
民選才能罷免但不分區立委不能罷免(無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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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586
立法委員為民選 人民無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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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1674
(A)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第九項...
(共 4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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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8488

你說得對,本題答案應為:(A)總統。我前一則解析有誤,將「人民直接罷免」與「由人民選出的地方公職罷免制度」混淆,特此修正。

正確解析: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因此,總統得由人民依法罷免之(人民透過投票複決方式行使罷免權)。

各選項分析:

(A)總統 ✅

正確。

  •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

  • 雖然罷免程序須由立法院先提出,但最後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決定

  • 因此屬人民依法罷免之對象。

(B)行政院院長 ❌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

  • 非人民選舉產生,因此人民無罷免權。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

  • 由政黨比例代表產生。

  • 沒有特定選區選民,因此不能由人民直接罷免。

(D)省主席 ❌

  • 現行制度下,省主席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並非民選公職,人民無罷免權。

考試重點整理:

職位 是否可由人民依法罷免
總統、副總統 ✅ 可以(立法院提出 → 人民複決)
行政院院長 ❌ 不可以(任命職)
全國不分區立委 ❌ 不可以(比例代表)
省主席 ❌ 不可以(任命職)

因此本題正確答案:
(A)總統

感謝指正,這題屬於憲法增修條文常考陷阱:「總統罷免不是人民直接提案,而是人民最後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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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1822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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