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得由人民依法罷免之?
(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D)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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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85), B(53), C(708), D(98), E(0) #843681
統計: A(10785), B(53), C(708), D(98), E(0) #843681
詳解 (共 7 筆)
#1147738
總之,誰讓你上台,誰才可以讓你下台
只有(A)總統是人民直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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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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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634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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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586
立法委員為民選 人民無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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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8488
你說得對,本題答案應為:(A)總統。我前一則解析有誤,將「人民直接罷免」與「由人民選出的地方公職罷免制度」混淆,特此修正。
正確解析: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因此,總統得由人民依法罷免之(人民透過投票複決方式行使罷免權)。
各選項分析:
(A)總統 ✅
正確。
-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
-
雖然罷免程序須由立法院先提出,但最後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決定。
-
因此屬人民依法罷免之對象。
(B)行政院院長 ❌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
-
非人民選舉產生,因此人民無罷免權。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
-
由政黨比例代表產生。
-
沒有特定選區選民,因此不能由人民直接罷免。
(D)省主席 ❌
-
現行制度下,省主席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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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民選公職,人民無罷免權。
考試重點整理:
| 職位 | 是否可由人民依法罷免 |
|---|---|
| 總統、副總統 | ✅ 可以(立法院提出 → 人民複決) |
| 行政院院長 | ❌ 不可以(任命職) |
| 全國不分區立委 | ❌ 不可以(比例代表) |
| 省主席 | ❌ 不可以(任命職) |
因此本題正確答案:
✅ (A)總統
感謝指正,這題屬於憲法增修條文常考陷阱:「總統罷免不是人民直接提案,而是人民最後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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