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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試:地籍測量實務及法令(含計算)#81998
> 試題詳解
21.下列何者非農業發展條例定義之耕地:
(A)—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B)鄉村區農牧用地
(C)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D)森林區農牧用地。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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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5), C(0), D(1), E(0) #2146498
私人筆記 (共 1 筆)
Janie Chen
2020/02/01
私人筆記#1927709
未解鎖
十一、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 特定...
(共 5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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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22. 土地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辦理合併: 甲、不同地段。乙、不同所有權人。丙、不同使用分區。丁、設定有抵押權。 (A)甲乙(B)甲丙(C)乙丙(D)甲乙丙丁
#2146499
23.大熊有2筆地號分別為186-1及189數值區土地辦理合併,面積分別為9487. 87及2634. 58平方公尺,經檢核無誤後,計 算合併後外圍界址點坐標面積為12122. 46平方公尺,請問: (A)合併後地號為186-1 (B)合併後地號為186 (C)合併後面積應改正為12122.45平方公尺(D)合併後面積為12122.46 平方公尺。
#2146500
24.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下列何種複丈案件免納複丈費: (A)土地合併(B)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行使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C)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申請其管理之市有土 地鑑界(D)以上皆是。
#2146501
25.圖根測量之導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圖根測量之導線分幹導線及支導線。 (B)幹導線應由基本控制點、加密控制點及方位角起,閉合於相同之基本控制點、加密控制點及方位角。 (C)支導線應由較高或同等級之導線點及方位角起,閉合於另一較高或同等級之導線點及方位角。 (D)導線之逐級推展,以不超過三次為限。
#2146502
26.下列圖例何者錯誤: (A)縣(市)界:——++——++——++——++ . (B)鄉(鎮、市、區)界 :—• •— • •— • •—• •(C)段界: -—— • —— • —— • —— • (D)小段界 :• • • • • • • • • • •
#2146503
27.下列有關補正情形之敘述錯誤: (A)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應通知申請人補正。 (B)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應通知申請人補正。 (C)依排定時間到場,發現有障礙物無法實施測量,需申請人排除者應通知申請人補正。 (D)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應通知申請人補正。
#2146504
28.甲、乙兩筆相鄰土地於辦理地籍圖重測時,經通知後甲地由所有權人到場指界,乙地逾期未到場指界,其相鄰之界址應: (A)以甲地所有權人指界位置辦理(B)依據實地地物位置施測(C)移送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維護乙之權利 (D)不予施測以維護乙之權利。
#2146505
29.甲、乙兩筆相鄰土地,甲地之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上記載相鄰之經界線為圍牆外,則該圍牆屬於: (A)甲所有(B)乙所有(C)甲乙共有(D)僅供參考以實地放樣為準。
#2146506
30.地籍調查時,雙方指界一致,惟於重測結果公告前一方認為指界錯誤而奋生界址爭議者,得予協調: (A)雙方達成協議者,依協議結果更正界址,重新製作地籍調查表,原地籍調查表應予作廢。 (B)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者,重測單位則移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 (C)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者,則不予公告。 (D)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者,仍依原調查結果繼續進行重測程序。
#2146507
31.建物第一次測量,得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其轉繪人不包含: (A)建築師(B)地政士(C)測量技師(D)不動產估價師
#214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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