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有關新制房地合一稅的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101 年 1 月 1 日取得的預售屋適用
(B)可以用自行申報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
(C)房地合一稅在計算稅基時,收入在 1,000 萬以上費用最高可以扣除 30 萬,如果核實單據有 40 萬,也只能扣除 30 萬
(D)出售特定股權要適用房地合一,所謂的特定股權是指個人及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過半數且該營利事業 50%以上由中華民國境內的房屋、土地所構成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3), C(12), D(35), E(0) #3709845

詳解 (共 1 筆)

#7432490
新制房地合一稅相關規定的正確敘述為 (D)。
ㅤㅤ
以下為各選項解析:
ㅤㅤ
(A) 錯誤: 房地合一新制是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該日之後取得的預售屋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101 年取得者適用舊制。
ㅤㅤ
(B) 錯誤: 房地合一稅的稅基計算公式為:(房地交易所得 = 成交價額 - 成本 - 移轉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其中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必須以公告現值計算,不能使用「自行申報」的土地現值。
ㅤㅤ
(C) 錯誤: 房地合一稅的費用扣除上限為成交價額的 3%(最高以 30 萬元為限),但若「核實單據」能證明超過 30 萬元,則可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減除,不受 30 萬元限制。
ㅤㅤ
(D) 正確: 為了防止「假賣股真賣房」避稅,房地合一 2.0 將個人及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且該營利事業的價值有 50% 以上是由中華民國境內的房屋、土地所構成的「特定股權」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