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那一個特徵構成行政處分與行政命令之主要區別?
(A)規制對象是否為特定人或不特定之多數人
(B)是否須符合明確性之要求
(C)是否直接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
(D)是否需要法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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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8), B(57), C(417), D(126), E(0) #3705407
統計: A(1248), B(57), C(417), D(126), E(0) #3705407
詳解 (共 7 筆)
#7221578
行政處分與行政命令主要區別在於:行政處分針對「特定人」或「具體事件」為之,直接影響個案的權利義務;而法規命令(行政命令的一種)則是針對「不特定人」或「抽象事項」所制定,具有法規範的性質,旨在普遍適用於未來無數事件,此即為其核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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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8216
行政處分與行政命令的主要區別在於規制對象是否特定(即「一般性」或「個別性」):
(A) 規制對象是否為特定人或不特定之多數人:正確。行政處分原則上係針對「特定人」或「可得確定之範圍」(行政程序法第92條);而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則針對「不特定之多數人」為抽象之規定。
其餘選項解析:
(B) 是否須符合明確性之要求:兩者皆須符合明確性原則。
(C) 是否直接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行政處分與「法規命令」皆直接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僅非直接對外的「行政規則」不同)。
(D) 是否需要法律授權:行政處分(依法律依法行政)、法規命令(需法律授權)與職權命令/行政規則的授權需求各有差別,非兩者最核心之抽象與具體區別。
因此,正確答案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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