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或死亡時,應(A)本保留現場為先原則,勿急著送醫(B)儘速將傷者送醫或撥 119 電話,請警方派救護車送醫(C)輕傷敷藥後返家者,不要辦理和解,以爭取最有利權益(D)對當場死亡者,不應予任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