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經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而駁回,已辦竣複丈或測量者,應扣除支出費用多少錢。
(A)扣除全部複丈費 用
(B)扣除半數複丈費用
(C)扣除支出費用新臺幣八百元
(D)不可扣除支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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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經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而駁回,已辦竣複丈或測量者,應扣除支出費用多少錢。
(A)扣除全部複丈費 用
(B)扣除半數複丈費用
(C)扣除支出費用新臺幣八百元
(D)不可扣除支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