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以下何者是總統制的特徵? ①總統得否決法律 ②總統得解散國會 ③總統同時為行政首長及國家元首 ④總統應到國會接受質詢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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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 B(43), C(101), D(20), E(0) #3270369
統計: A(75), B(43), C(101), D(20), E(0) #3270369
詳解 (共 2 筆)
#7469469
- ① 總統得否決法律(正確):在總統制(如美國)中,基於權力分立與相互制衡原則,總統擁有法案否決權(覆議權),可以用來抗衡國會通過的法案。
- ❌ ② 總統得解散國會(錯誤):總統制的行政與立法部門各自獨立、各有固定任期,因此總統無權解散國會,國會通常也無法以不信任案迫使總統下台(此為內閣制或半總統制的特徵)。
- ? ③ 總統同時為行政首長及國家元首(正確):總統制的行政權集中於總統一人,由總統同時兼任國家元首與最高行政首長,並直接對選民負責。
- ❌ ④ 總統應到國會接受質詢(錯誤):嚴格的總統制下,基於三權分立,行政官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且總統與政府官員不需要、也不得至國會接受議員的質詢(質詢權為內閣制國家的主要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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