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 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或「商業火災保險」附加之「竊盜險」之約定,因下列何者侵入置存保險標的之處所從事竊取、搶奪或強盜行為所致之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A)受僱人(B)房東(C)鄰居(D)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