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銀行辦理有追索權應收帳款承購業務,授信對象為下列何者?
(A)應收帳款讓與者,即賣方
(B)應收帳款還款者,即買方
(C)依銀行內規規範自行決定
(D)應收帳款承購非屬授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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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 B(40), C(1), D(4), E(0) #3980393

詳解 (共 1 筆)

#7466265
  • 什麼是有追索權(With Recourse)? 在「有追索權」的應收帳款承購(Factoring)業務中,如果買方(債務人)最後到期未支付貨款,承購銀行有權向賣方(應收帳款讓與者)追回預付的資金。

  • 授信對象的認定:

    • 賣方(讓與者): 因為銀行保留了對賣方的追索權,最終的信用風險主要由賣方承擔。因此,銀行實質上是對賣方進行授信,審核與控管的也是賣方的信用狀況與額度。

    • 買方(還款者): 買方僅為付款義務人。

  • 延伸觀念(無追索權): 若為「無追索權(Without Recourse)」應收帳款承購,買方若倒閉或無法付款,風險由銀行自行承擔(無法向賣方追討),此時銀行的授信與信用風險評估對象則轉為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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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519306
未解鎖
依據金管會「銀行辦理應收帳款承購業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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