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據憲法本文規定,立法院遇有下列何種情事,得開臨時會?
(A) 行政院院長之諮請
(B)
立法委員五分之一之請求
(C) 總統之諮請
(D)
監察院院長之諮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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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8), B(364), C(2609), D(20), E(0) #321885
統計: A(128), B(364), C(2609), D(20), E(0) #321885
詳解 (共 4 筆)
#282438
第69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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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336
比較 延長會期:
1.立法院長提議
2.立法委員提議,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3.行政院請求,經院會決議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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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88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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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9843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本文規定: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總統之咨請。
二、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 選項錯在哪裡?
- (A) 行政院院長之諮請:錯誤。憲法並未賦予行政院院長直接諮請召開立法院臨時會的權力。
- (B) 立法委員五分之一之請求:錯誤。憲法本文規定的門檻為四分之一以上,而非五分之一。
- (D) 監察院院長之諮請:錯誤。監察院院長無權請求召開立法院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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