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國對於犯罪少年的處理方式,特別注重預防與矯治,故制定少年事件處理法專門處理少年案件,下列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何者正確?
(A)少年案件審理原則上採公開制度
(B)少年法院審理少年保護事件,應以法官 5 人之合議制進行
(C)為給予少年改過自新機會,乃規定可塗銷其前科紀錄
(D)少年的虞犯行為不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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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7), B(1417), C(7393), D(721), E(0) #530672
統計: A(247), B(1417), C(7393), D(721), E(0) #530672
詳解 (共 10 筆)
#772824
(A)少年案件審理原則上採『不公開』制度 ----(少年事件處理法73條)
(B)少年法院審理少年保護事件,『得』以法官『 1 人獨任』行之 ----(少年事件處理法20條)
(C)為給予少年改過自新機會,乃規定可塗銷其前科紀錄 ----(少年事件處理法83-1條)
(D)少年的虞犯行為『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範 ----(少年事件處理法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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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946
☯我國對於犯罪少年的處理方式,特別注重預防與矯治,故制定少年事件處理法專門處理少年案件,下列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何者正確?
(C)為給予少年改過自新機會,乃規定可塗銷其前科紀錄 ✔
(A)少年案件審理原則上採公開制度不公開制度
☀【審理不公開】➡『保護令事件、少年保護事件、性侵害案件、營業秘秘案件、婚姻事件、民事調解事件』。
(B)少年法院審理少年保護事件,得以法官 1 人獨任行之應以法官 5 人之合議制進行
(D)少年的虞犯行為不受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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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626
| 媒體報導:83 年間發生在台北市新湖國小的吳姓女老師命案,經過警方8 年來鍥而不捨 的追查下宣告偵破。查獲凶手是當年只有15 歲的黃姓少年與11 歲的王姓兒童。據表示, 他們是因為在家中看A 片一時性衝動,於是前往學校附近,發現被害者獨自在洗車,起 意模仿有線電視色情頻道的性愛情節,兩人聯手對被害人非禮,在犯案過程中,用砂覆蓋 被害人臉部,導致被害者窒息死亡。 【題組】23 歲的黃嫌應受何法的審理流程? (A)因事件移送時黃嫌已滿20 歲,依《少年事 件處理法》刑事案件審理流程 (B)因黃嫌已滿18 歲,依《刑法》刑事訴訟審理流程 (C)因黃嫌犯罪時年齡僅15 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事件審理流程 (D)因黃 某涉嫌性侵害,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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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583
不公開的有:少年事件、性侵、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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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583
殺人豈可無罪 小孩有阻卻違法事由嗎 有罪 罰呢 刑罰 可免 因為無知
罪與罰 是2回事 才會是 "罪" "刑" 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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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8423
補充:
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的少年,是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而少年有以下情況[1],且需要保障他的健全自我成長時,就會稱為「曝險少年」(從前被稱為虞犯少年)。
一、沒有正當理由而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二、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的行為,但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例如施用第四級毒品)。
三、有從事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但依法還不會處罰的行為。
一、沒有正當理由而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二、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的行為,但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例如施用第四級毒品)。
三、有從事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但依法還不會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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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313
14以下 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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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6314
虞犯指的是有犯罪疑慮的人,而此概念僅適用在少年、兒童。
雖然是基於保護少年、兒童健全成長等目的,過去在少年或兒童有逃學、逃家、出入不正當場所等行為時,讓少年法院能先介入處理,但貼上虞犯的標籤,認為兒少是潛在犯罪者的方式並不妥當。因此修法後將這些在危險環境中的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由少年法院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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