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法律的位階,下列何者錯誤?
(A)特別法的位階高於普通法
(B)經立法院通過之國際條約位階等同法律
(C)法律的位階高於法規命令
(D)法規命令與憲法牴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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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36), B(622), C(137), D(99), E(0) #3368436
統計: A(2036), B(622), C(137), D(99), E(0) #3368436
詳解 (共 6 筆)
#7125736
A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並非位階高於。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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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各條約施行法第2條明定具國內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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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法律位階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憲法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明示法律位階高於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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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牴觸憲法無效
憲法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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