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條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多少元者?超過部分 免繳裁判費:(A)新臺幣六十萬元(B)新臺幣八十萬元(C)新臺幣一百萬元(D)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