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關於情事變更構成要件,下列何者為非?
(A) 情事變更須雙方當事人受有重大損失。
(B) 情事變更須非當事人於訂約時所得預見。
(C) 情事變更發生於契約成立後法律關係消滅前。
(D) 情事變更須非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所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51), B(492), C(438), D(499), E(0) #3114789
統計: A(1851), B(492), C(438), D(499), E(0) #3114789
詳解 (共 4 筆)
#7371614
- 關鍵要件 (四要件):
- 時間點: 法律關係成立後,債務消滅前。
- 非預料: 變更發生時屬當事人「無法預料」的重大變動。
- 不可歸責: 變動非因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所致。
- 顯失公平: 依舊約履行會導致一方極度不公。
常見適用場景: 工程承攬契約(如原物料暴漲)、租賃契約(如疫情導致無法營業)。
5
0
#7462072
❌ 為什麼 (A) 是錯誤的?(本題答案)
- 法規真實要求:民法規定的是「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
- 錯誤原因: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雙方」當事人「同時」都受到重大損失。實務上,往往是其中一方因為環境劇變(例如物價暴漲)如果繼續照合約履約會面臨毀滅性虧損(顯失公平),因而向法院聲請調整。選項寫「須雙方當事人受有重大損失」是故意設下的文字限制陷阱。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