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對公務員的懲戒,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之規定,以下何者適用於政務人員?
(A)撤職
(B)降級
(C)記過
(D)休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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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9), B(23), C(102), D(82), E(0) #3242065

詳解 (共 5 筆)

#6114506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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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049
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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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307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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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7964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之規定,政務人員適用之處分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休、伍)金、減俸、罰款、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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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2290

撤職(撤銷職務)
強制將公務員免除現職
並停止任用一定期間(1至5年),期間不得再任公職
屬於較重的懲戒處分
適用於情節較嚴重的違失行為
休職(停止職務)
暫時停止執行職務,但公務員身分保留
期間為6個月至3年
期滿後可以復職,回到原來的公務員身分
屬於較輕的懲戒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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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36478
未解鎖
答案:(A) 解析: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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