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對於機關驗收採購項目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驗收工程時,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人員主驗
(B)驗收時應製作紀錄
(C)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應擔任主驗人
(D)可辦理部分驗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4), B(15), C(1147), D(219), E(0) #3460444
統計: A(104), B(15), C(1147), D(219), E(0) #3460444
詳解 (共 3 筆)
#7476430
政府採購法第 71 條
機關辦理工程、財物採購,應限期辦理驗收,並得辦理部分驗收。
驗收時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人員主驗,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會驗。
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C)
政府採購法第 72 條: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B)
機關辦理工程、財物採購,應限期辦理驗收,並得辦理部分驗收。
驗收時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人員主驗,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會驗。
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C)
政府採購法第 72 條: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B)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