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甲銀行(賣方)與乙銀行(買方)承作CDS合約,名目本金為100元,逐日清算價值(Mark-to-Market)若為-3元,則甲銀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當期暴險額為多少?
(A)0元
(B)-3元
(C)+3元
(D)+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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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9), B(57), C(25), D(10), E(0) #3862526

詳解 (共 2 筆)

#7345173
MtM 為負值:銀行處於「虧損」方,我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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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暴險額代表如果對手現在立刻違約,且合約必須以目前的市價重新重置時,本機構所面臨的實際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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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清算價值(Mark-to-Market, MTM)對不同的交易參與者而言正負號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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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MTM 為正值(大於 0)時,代表對本機構有利(處於獲利、有債權的狀態),此時的當期暴險額為該正值。
​當 MTM 為負值(小於 0)時,代表對本機構不利(處於虧損、有債務的狀態),對手此時不會有損失風險,因此對本機構而言,當期暴險額為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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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計算
​甲銀行為信用違約交換(CDS)合約的「賣方」。
​題目給定逐日清算價值為 -3元(對甲銀行而言是負值,代表處於虧損或負債狀態)。
​因此,甲銀行的當期暴險額為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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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銀行而言,當期暴險額就是 +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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