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經營犬隻買賣或寄養業者於網路媒體廣告行銷宣傳時,依法標示經營犬隻買賣或寄 養業者於網路媒體廣告行銷宣傳時,依法標示經營犬隻買賣或寄養業者於網路媒體 廣告行銷宣傳時,依法標示
(A) 寵物業許可證字號
(B) 電話
(C) 住址
(D) 品種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