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公路法規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A) 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B) 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C) 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D) 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