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據刑法之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有下列哪一種情形,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A)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B)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C)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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