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辦理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時,應按下列何者評分?
(A)工作、操行、學識、背景
(B)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C)工作、品德、才能、人緣
(D)工作、品德、學識、人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9264), C(247), D(61), E(0) #130217

詳解 (共 7 筆)

#490439

~精修 (二) - 法條補充 :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 50%;操行占考績分數 20%;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15%。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71
4
#668358

 

辦理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時,應按下列何者評分?

(A) 工作、操行、學識、背景

(B) 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C) 工作、品德、才能、人緣

(D) 工作、品德、學識、人緣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條 (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條 ( 年終考績 (二)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重點 :

 

*《公務人員任用法》→ 學識、體格、才能、經驗。

*《公務人員考績法》→ 學識、工作、才能、操行 ( 品德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而「平時考核」之「項目」有「四項」= 「考績」之「評分」- 以下四項「平時考核」之「細目」占「考績分數百分比」為 : 學識 ( 15 % );工作 ( 50 % );才能 ( 15 % );操行 ( 20 % )。

※ 注意 !「品德」=「操行」喔 !

※ 注意 !「學歷」≠「學識」喔 !



19
0
#490434

~精修 (一) - 法條補充 :
⊙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5條
( 「年終考績」 (二)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
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14
0
#490432

辦理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時,應按下列何者評分?
(A)工作、操行、學識、背景
(B)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C)工作、品德、才能、人緣
(D)工作、品德、學識、人緣

~解析 :
 「我國現行考績制度」之「考績標準」:

一、《公務人員考績法》第5條規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之。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二、茲據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3條之規定 : (一)「工作」: 佔考績總分數 50%。
(二)「操行」: 佔考績總分數 20%。
 (三)「學識」: 佔考績總分數 15%。 (四)「才能」: 佔考績總分數 15%。

13
0
#1224018
背不起來也可以用判斷,背景和人緣這種事情當然不會是政府公開制度上的標準。
現實面如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1
0
#2433937
工作 65%操行 15% 學識 10% ...
(共 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499727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5條第1項:「年終考...
(共 3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35282
未解鎖
工作 65%操行 15%  才能 ...
(共 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